经济层面的原因一是货币超发的后续冲击。
依托这一市场,中国就会在大多数贸易问题上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可以说,由于中美两国货币的挂钩,两国的要素才可能被比较,美国的资本和中国的劳动才谈得上各自的比较优势。
这时,世界上就会形成资本输出的中心国家(发达国家)和劳动输出的边缘国家(发展中国家)。在劳动昂贵的美国,劳动成本是2.5个单位。假设生产同样的产品,在资本充裕的美国,资本成本是1个单位。在一个供过于求的消费市场上,最终决定竞争胜负的是产业链的加总成本。与其他市场规模较小的中心国家不同,可以依赖本土巨大消费市场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对美国的金融—高科技企业也开始产生严重威胁,进而对美国依靠本土市场输出美元的经济模式产生冲击,这是过去百年来从未出现的地缘政治变化,美国在全球化中获益和受损的两个阶层在对华战略上达成空前的共识。
如果中国能够通过制度创新实现资本与劳动的兼容,就有可能在全球化退潮的大环境下,在一个单一货币区内形成资本密集阶段和劳动密集阶段全产业链的集成——发达地区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和落后地区(包括非洲、越南、印度等劳动过剩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垂直分工,不再依赖中心国家的资本和市场,就可以实现与中心国家的软脱钩。在资本不足的中国,资本成本是5个单位。比如所谓猎杀式并购,就是一些头部数字平台大量收购相近业务领域的初创企业,然后束之高阁,其目的是消灭潜在的竞争对手。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一个行业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在位企业也无法自由地实施垄断行为、榨取高额利润。虽然免费服务在短期内对消费者有利,但如果这个商业策略的目的是做大市场规模甚至改变市场结构,最终获取垄断地位,从长期看对消费者是不利的。较强的可竞争性也不必然导致较高的竞争程度,但仍然可以阻止在位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因而,判断数字经济领域是否存在垄断,既不应该简单地看消费者福利,更不应该只关注企业规模,而应重视可竞争性条件,即潜在竞争者进入或退出市场的便利度。
当然,这些措施不可能彻底消除大平台的相对优势,也不应无视平台在大量投资后获取一定回报的正当要求。因此,可竞争性条件是可以指导平台经济领域经济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的重要概念。
不收费并不一定意味着免费,也并不一定表明这些企业不拥有垄断地位。利用规模经济和长尾效应,数字经济服务已经覆盖超过十亿个人和将近一亿个体经营者,创造了两亿左右灵活就业机会。如果单纯地惩罚大企业,就是在惩罚竞争优胜者,对行业发展、经济增长都是不利的。即便发现垄断行为的证据,也尽量不要采取分拆的做法,而应该尽力减少潜在进入企业的沉没成本、降低进入与退出市场的门槛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如果单纯地惩罚大企业,就是在惩罚竞争优胜者,对行业发展、经济增长都是不利的。较强的可竞争性也不必然导致较高的竞争程度,但仍然可以阻止在位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因而,判断数字经济领域是否存在垄断,既不应该简单地看消费者福利,更不应该只关注企业规模,而应重视可竞争性条件,即潜在竞争者进入或退出市场的便利度。
因此,可竞争性条件是可以指导平台经济领域经济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的重要概念。不过,消费者福利或价格这个简单易行的标准,在数字经济的垄断行为面前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因为许多平台经常压低价格甚至提供免费服务。
又如,数字经济企业确实具有很强的创新基因,但成为巨无霸之后,是否还会保持创新动力与能力,值得观察。即便发现垄断行为的证据,也尽量不要采取分拆的做法,而应该尽力减少潜在进入企业的沉没成本、降低进入与退出市场的门槛。
如果保持很高的可竞争性,形成垄断的可能性会下降。而反映消费者福利的一个指标就是价格,如果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提高价格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就是垄断行为。采取政策措施保障一定程度可竞争性条件的目的是防范出现垄断行为,而不是盲目地追求平台之间的绝对平等。比如,如果重要的进入门槛是用户人数,可考虑在不同平台之间实现联通,以此类推。数字经济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不但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经济活动的普惠性,还降低了创新与创业的门槛,加速创新并孵化了许多新的数字经济业态。还有一些头部平台通过烧钱做大市场,也许会挤占创投基金,影响硬科技创新。
虽然免费服务在短期内对消费者有利,但如果这个商业策略的目的是做大市场规模甚至改变市场结构,最终获取垄断地位,从长期看对消费者是不利的。比如,数字经济的规模效应是否必然导致垄断?做大企业规模是每个企业家追求的经营目标,而规模越大、效率越高,可能造成一家独大、赢者通吃的局面。
需要指出的是,可竞争性条件的决定因素是潜在竞争者进入的沉没成本,其中不只包括营业牌照,也包括用户和数据等条件。但平台企业打破了上述三者之间的分工边界,它既是经营主体,又是交易场所,同时还发挥一定的调控作用。
如果企业在做大经营规模的同时增进了消费者福利,那就不应该受到惩罚。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会变得更加明确,从而提供一个较为稳定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黄益平,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经济日报 进入 黄益平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平台经济 。在传统经济中,企业、市场与政府分别发挥经营、交易与调控的功能。不收费并不一定意味着免费,也并不一定表明这些企业不拥有垄断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一个行业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在位企业也无法自由地实施垄断行为、榨取高额利润。
平台经济的监管政策可关注可竞争性条件。不过,数字经济领域也出现了不少值得深入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步入常态化监管阶段,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更为规范、健康。比如所谓猎杀式并购,就是一些头部数字平台大量收购相近业务领域的初创企业,然后束之高阁,其目的是消灭潜在的竞争对手。
由于数字经济具有许多全新的特性,因此不应简单套用传统经济的治理方法,而应从理念创新入手,构建治理体系。也就是说,消费者福利标准不适应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
利用规模经济和长尾效应,数字经济服务已经覆盖超过十亿个人和将近一亿个体经营者,创造了两亿左右灵活就业机会。如果便利度高,潜在竞争者就可以对在位企业形成较大的竞争压力。当然,这些措施不可能彻底消除大平台的相对优势,也不应无视平台在大量投资后获取一定回报的正当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上述5个方面的辉煌成就奠定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再次证明新发展理念充分把握了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主要矛盾和规律,体现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2021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提升至约85%。商品进口年均增长13.7%,超过全球5.7个百分点。
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约88%,地级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4.8%。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部分明确要求,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